骨折后的康复锻炼,需要根据患者的骨折部位、骨折愈合程度,进行阶段而区分,然后进行相应的康复锻炼,不能一概而论。
在第一阶段,也就是伤后的2-3周,这个时候,我们进行康复训练的主要形式,是使患者的肌肉做收缩和舒张的活动。比如上肢骨折可以做握拳、提肩活动。而握拳时,整个上肢的肌肉用力,然后放松。
在第二个阶段,也就是伤后的3-4周,这个时候主要是逐步活动骨折附近的关节。比如上肢骨折,除了做握拳外,还可以做一些主动性的关节屈伸活动,也是逐渐地增加。
而在第三个阶段,也就是伤后的5-6周,这个时候比较接近临床的愈合。除了不利于骨折的某一个方面关节活动需要限制外,其他的活动都是可以进行的。而且活动的次数和范围也是可以扩大的。
在最后一个阶段,第四阶段,也就是伤后的7-10周,这个时候的功能锻炼,主要形式是加强患肢关节的主动运动。使各关节迅速地恢复正常活动,比如上肢骨折的病人,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