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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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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恩病的治疗

 

1.原则

本病尚无特殊治疗方法。无并发症时,支持疗法和对症治疗十分重要,可缓解有关症状。活动期宜卧床休息,高营养、低渣饮食。严重病例宜暂禁食,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采用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贫血者可补充维生素B12、叶酸或输血。低蛋白血症可输白蛋白或血浆。水杨酸偶氮磺胺吡啶、肾上腺皮质激素或6-巯基嘌呤等药控制活动期症状有效。解痉、止痛、止泻和控制继发感染等也有助于症状缓解。补充多种维生素、矿物质可促进体内酶类和蛋白质的合成,同时具有保护细胞膜作用。

2.药物治疗

(1)水杨酸类

柳氮磺胺吡啶和5-氨基水杨酸(5-ASA)适用于慢性期和轻、中度活动期病人。一般认为SASP不能预防克罗恩病复发。对不能耐受SASP或过敏者可改用5-ASA。对直肠和乙状、降结肠病变可采用SASP或5-ASA制剂灌肠,经肛门用药。严重肝、肾疾患、婴幼儿、出血性体质以及对水杨酸制剂过敏者不宜应用SASP及5-ASA制剂。

(2)肾上腺皮质激素

常用于中、重症或暴发型患者,对不能耐受口服者,可静滴氢化可的松或甲基强的松龙或ACTH,14天后改口服泼尼松维持。通常在急性发作控制后尽快停用,也可采用隔日口服泼尼松或合用SASP或s-ASa作为维持治疗。对直、乙结、降结肠病变可采用药物保留灌肠,如氢化可的松唬珀酸盐、0.5%普鲁卡因,加生理盐水,缓慢直肠滴入,也可与SASP,s-ASA或锡类散等药物合并使用,妊娠期也可应用。

(3)抗生素:甲硝唑、环丙沙星或利福昔明对活动性克罗恩病病情缓解有效,尤其是克罗恩病继发有感染(如脓肿形成、瘘管内感染、贮袋炎)和肠内细菌过度生长,并能促使肛周瘘管闭合。但因长期使用引起胃肠道不适和其他副作用,许多患者不能长期坚持。

(4)其他药物
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或磺胺药治疗无效者,可改用或加用硫唑嘌呤、6-琉嘌呤(6MP)、环孢素、FK506等其他免疫抑制剂,也可合用左旋咪唑、干扰素、转移因子、卡介苗及免疫球蛋白等免疫增强剂。此外,甲硝唑(灭滴灵)、广谱抗生素和单克隆抗体等也可应用。

3.外科手术

手术治疗用于完全性肠梗阻、肠瘘与脓肿形成、急性穿孔或不能控制的大出血,以及难以排除癌肿的患者。对肠梗阻要区分炎症活动引起的功能性痉挛与纤维狭窄引起的机械梗阻,前者经禁食、积极内科治疗多可缓解而不需手术,对没有合并脓肿形成的瘘管,积极内科保守治疗有时亦可闭合,合并脓肿形成或内科治疗失败的瘘管才是手术的指征。手术方式主要是病变肠段的切除,手术切除包括病变及距离病变远、近侧10cm的肠段及其系膜和淋巴结。如局部粘连严重或脓肿形成,不能切除,可作短路或旷置术,根据情况再作二期病变肠管切除术。如为腹腔内脓肿则切开引流。对多处病变的病例,只切除有并发症的病变肠管,避免因过度切除发生短肠综合征。因误诊为阑尾炎等而在手术中发现为此病时,如无肠梗阻、穿孔等并发症,不必做肠切除术。本病手术治疗后多在肠吻合口附近复发。推荐的预防性用药在术后2周开始,持续时间不少于3年。术后复发率高,应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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