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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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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的病因

乳腺癌的病因还没有完全明确,绝经前和绝经后雌激素是刺激发生乳腺癌的明显因素;此外,遗传因素、饮食因素、外界理化因素,以及某些乳房良性疾病与乳癌的发生有一定关系。

已知的几种诱发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年龄:20岁以后发病率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

2、有乳腺癌家族史,其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3、其他乳房疾病。既往乳腺增生症、乳腺纤维瘤、乳头溢液病史。

4、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3岁者。

5、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

6、年龄超过40岁未婚、未孕或第一胎足月产大于35岁,产后未曾哺乳者。

7、曾患功能性子宫出血或宫体腺癌者,或长期应用雌激素及避孕药者,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8、食物:经常摄取高脂肪或高动物性脂肪、过于肥胖。

9、吸烟饮酒。

10、有多次X线胸部透视或胸片检查史者,或乳腺区域接受过放射治疗者,因放射电离幅射与乳腺癌的发病亦有关。

11、精神因素:性格内向、郁郁寡欢,或经历过强烈精神刺激。

12、经由其他癌症转移至乳房(例如:患子宫内膜腺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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