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孕妇经积极治疗,而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可期待治疗至37周终止妊娠。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不足26周孕妇,经治疗病情危重者建议终止妊娠。至不满28周患者,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可以行期待治疗。
孕 28 周~34 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病情仍加重,应终止妊娠。
子痫前期孕妇经积极治疗,而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是唯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患者,可期待治疗至37周终止妊娠。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不足26周孕妇,经治疗病情危重者建议终止妊娠。至不满28周患者,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可以行期待治疗。
孕 28 周~34 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病情仍加重,应终止妊娠。